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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宁德市广播电视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宁德市广播电视局申请获取。宁德市广播电视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受理机构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如下:
机构名称:宁德市广播电视局
办公室地址:东侨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闽东广电中心大楼
邮编:352100
受理机构:办公室
联系电话:2938336
传真号:2938386
提出申请
向宁德市广播电视局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宁德市广播电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宁德中国宁德门户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说属于宁德市广播电视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受理机构以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位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可以参见下图: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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