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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
关于加强市直广电系统财务管理的试行办法

    为了加强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预算管理
    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它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市财政对广电系统实行“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我局所属全额拨款的单位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内外资金全额纳入预算,统一管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实行“零基预算”。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单位,采取“自主经营、自求平衡、以收定支,超收留用”的管理办法,所有收支必须纳入单位预算。
    编制预算应当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挖掘内部潜力、减支增效;编制预算应遵循“量入为出、自求平衡、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不编制赤字预算。
预算编制程序和办法按市财政局统一布暑(目前采用“二上二下”的办法),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各单位按财政下达预算控制数上报并批复后执行。
二、收入管理
    各单位必须在努力完成国家和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挖掘内部潜力,开展有偿服务,不断探索和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依法组织收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事业协调发展。
    改革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办法,建立事业单位大收入的概念,各单位在财政拨款之外组织的经营收入、服务收入应全部纳入单位预算中,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各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批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亮牌收费,收取的预算外事业收入应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为了鼓励创收,各单位创收收入除按财政要求统一集中部分和主管局集中部份外,大部份留在单位用于补充正常经费不足,并逐步实行职工奖金福利与收入挂钩的办法,有条件的台站也可以制订较为灵活的工资与效益挂钩的办法。
    为了搞活经营,增加收入,有关台站的广告收入可面向社会,招标承包,为单位增收奠定基础,为台站的广告经营走向市场创造条件。
    为了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集中财力,协调各单位技术进步、促进各项事业稳定发展。根据财政部、广电部广发计字[1991]378号文件精神,并参照省广电局和其他市级广电局的作法,结合我局实际,市广电主管局可适当集中所属单位部份创收收入,作为调挤资金,各单位按季预缴,年终结算,市局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管理。
    我局集中的收入主要用于平衡发展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和市局预算经费不足,同时为平衡机关与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的收入差别,从集中统筹收入中提取一部份用于局本部职工的奖金福利费。
    主管局集中所属单位收入的比例为:宁德电视台按广告总收入扣除税收后的8%,网络中心按有线电视安装费、收视维护费和增值业务收入扣除营业税后的8%,市局所属其他单位视创收情况在以上比例内酌情确定。
三、支出管理
    各单位的经费支出,要在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由财会部门归口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单位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在上级安排的预算范围内,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妥善按排各项支出。
1、事业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建立健全必要的支出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审批手续,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经费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执行。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各部门都要严格把关,紧缩开支,特别要加大人员经费、小车燃料费、小车修理费、电话通讯费、会议费、业务接待费的管理力度,不得擅自提高费用开支标准,扩大各项津贴、补贴标准范围。
2、坚持单位主管领导“一把笔”签批制度,各项事业支出,由单位一把手签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差旅费开支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编制预算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列支,二万元以上的由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基本建设支出要按程序报批。
3、必须加强对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各单位购买控购商品,应先报市财政控办审批(购买小轿车先经局务会研究通过),按程序通过政府采购办理,未经批准,单位不得擅自购买。
4、专项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用款单位要单独立项核算,并按要求反馈资金使用情况,因特殊情况需改变资金用途的,应书面报告主管局,请示财政批准后方可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表和资金使用效果的文字报告,按受有关部门对已完成项目的验收、检查。专项经费年终结余,未完成的项目,可作为“事业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四、经费拨款规定
    局所属台站预算经费,根据当年市财政正式批复(批复未下前参照上年拨款)的预算指标,按所属各单位每月需要申请核拨(“经费拨款审批表”附后)。财政国库统一支付的工资,视同局转拨财政经费,列“财政补助收入”。年度终了,局财务对各台站当年拨款进行核对,台站预算经费结余未拨的,年终一并结算下拨,因特殊情况无法下拨的,作为滚存指标转入下年使用。台站自行组织的各种专项经费,需要通过局协助办理的,应给予转报和协助,属于台站争取的专项经费全部下拨。
五、财产物资管理
    单位的财产物资是国家财产的重要组成部份,也是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完成事业计划的物质条件。财产物资管理应实行统一领导,定额配备、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单位要设置财产物资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确保国家财产物资的安全。
六、资金管理
    单位的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现金等。
1、银行存款管理。实行独立核算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帐户和公积金、工会、基本建设等专用账户。资金结算应在合法的银行账户上进行,并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接受银行监督。银行存款的收支、要序时登记、日清月结。月末单位银行存款应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款,应及时查询和清理。银行存款帐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为他人套取现金。
2、现金管理。
(1)单位的现金收付应严密手续,加强管理,保证现金安全,现金的收付应指定专门的出纳人员办理。
(2)现金收付,除工资补贴和差旅费以及零星现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经济往来,资金调拨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不得直接用现金支付。
(3)单位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收”“坐支”,超过库存限额的,超过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4)出纳员应设置现金日记帐,序时登记每日发生的每笔业务、不得汇总记帐。出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和完整,如有短少,要负赔偿责任。
(5)出纳人员对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但对签发支票所用的印章,应分开管理,不得由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据也必须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6)现金管理的具体工作按银行现金管理制度办理。
3、债权债务管理
单位对债权债务要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对确属无法收回的暂付款,要经过清查,分清责任,如确属个人责任,要追究行政、经济责任、属于客观原因,报经主管部门,金额较大的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核销。
    应收账款的摧收或清理结算应保留原始资料,如合同协议、摧收通知副本(或回执)等,以便日后查询和清算。
七、票据管理
    各单位所有收入必须开具财政统一的票据或专用税务发票,内部资金往来,也必须使用财政统一的收款票据或税务统一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外购收款收据。票据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按照票据管理的办法,严格票据的登记手续,办理票据的购买、领用、核销、保管工作。财务专用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八、建立单位内部审计制度
    坚持“预防为主,检查为辅”的方针,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严格的监督,健全经济责任制,促进经济核算,提高管理水平。每年年度终了,按照主管局的统一布暑和安排,局财务牵头组织内部财会人员对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主要审查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各项财务收支是否合法合规;以及对会计记录、账簿、年度报表的真实性、正确性、可靠性进行审计监督。
    本办法试行三年,自二00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广电部财文字(1997)553号《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广电部广发计字(1991)378号《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以及省广电局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
    二00四年十一月一日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
关于高山台站财务集中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财务管理,精简人员和提高工作效率,对高山台站统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特制定会计集中核算办法如下:
1、实行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分组作业,限额分层的原则。会计人员集中广电局办公,具体工作安排上实行定期、定岗、定责。
2、帐户管理。卫星站、稽查队不独立设立帐户,微波站、转播台、太姥山台保留其基本帐户和专用帐户,对其他帐户进行清理归并或撤消。
3、核算和报帐办法。所有集中核算单位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保留原资金来源渠道不变。资金统筹安排。太姥山台、微波站和转播台按单位核算,卫星站、稽查队并入局本部核算,不单独对外提供报表。微波站、转播台、卫星站、稽查队的款项收支由局出纳员负责办理,太姥山台设一个报帐员,负责日常的款项收支和资金结算。
4、审核审批制度。改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按“限额分层”原则,改进审核审批制度。具体审批权限规定如下:⑴卫星站、稽查队所有经费开支和资金结算由财务审核局长签批。 ⑵微波站、转播台、太姥山台: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差旅费在 1万元以上的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编制预算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列支,2万元以上的由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基本建议支出要按程序报批; ⑶太姥山台报帐员需对当月收支凭证进行复核,制作“原始凭证汇总表”报局财务,每月报帐一次,1-5日为报帐时间,所报原始凭证由局财务人员审核,并在“原始凭证汇总表”上盖章或签字,对于不合理的开支,报经局长同意后给予退回。
5、资金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实行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统管,即各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和单位创收收入,同时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有的预算外收入按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6、成本控制。要强化成本费用的管理和控制,对小车修理费、小车油料费、电话费、会议费、业务接待费等要制定管理办法,实行专项控制;能够制定成本定额的,要加强定额管理。
7、财务报告。局财务定期报送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或财务说明。每半年一次财务分析会,每年一次预算汇报评审会和财务决算年度会。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重大事项需写出专题报告,上报局领导,以供决策。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
二00四年十一月一日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财务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一、原始记录是会计核算的依据,取得原始记录地会计工作的起点,会计上的原始记录包括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和会计记账凭证等内容。
1、原始凭证。包括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税票、收据、银行结算凭证、预算拨款凭证、借款凭证、材料(资产)出、入库单、合同、协议等,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内容: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的编号、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字或者盖章、加盖填制单位财务章(或单位公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合同、协议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内容。
2、自制原始凭证。一项经济业务发生在无法取得原始凭证时应当提供自制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3、会计记账凭证。会计记账凭证是广义上的原始记录,是登账的依据,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二、填制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必须具备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2、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同的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3、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一联作为报销凭证。填制时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
4、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重开或者更正处应当加盖公章。
三、填制记账凭证应符合如下要求:
1、应具备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
2、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法编号。
3、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要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4、填制记账凭证发生错误时,应当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应按照《规范》要求予以更正。
5、填制会计凭证,必须字迹清楚、工整。
四、填制原始凭证应当客观公正,真实体现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歪曲事实。
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入账,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码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员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
二00四年九月十日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一、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必须符合包括会计准则在内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能满足编制统一会计报表的要求,保证会计报表 各项数据来源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会计凭证格式、审核要求和传递程序。
1、原始凭证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2)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的领导人或者由单位领导人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3)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4)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5)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之后。
(6)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2、记账凭证
(1)记账凭证必须有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摘要、会计科目、金额以及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签章
(2)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任进行连续编号。
(3)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
(4)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必须附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5)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填制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6)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划线注销。
3、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要求
(1)会计凭证要及时传递,不得积压,以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正常进行。
(2)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不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特别要求装订保管,不得散失。
(3)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按照要求取得相应证明,并办理审核和报批手续。
三、会计账簿的登记
1、会计账簿的设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
2、会计账簿的启用。启用新的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填写账簿扉页上的“启用表”,注明启用日期、账簿起止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等,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
3、会计账簿的登记。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材料逐项记入账内。各种账簿要求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行跳行隔页,要求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定期结出余额。
4、账簿记录的错误更正,不允许用涂改、挖补、刮擦、药水消除字迹等手段更正错误,也不允许重抄,应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正。
5、对账。对账就是核对账目。为了账簿登记清晰、准确,需要经常对账以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结账。结账是在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的基础上结算出本期发生额合计和余额,并将其余额结转下期或转入新账。
(1)对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每次记账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
(2)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每月结账时,需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能栏划红单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通栏划红单线。
(3)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一部分明细账户,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出自年初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再通栏划红单线。十二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通栏划红双线。
(4)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出月末余额。年终结账时,要将所有总账账户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供不应求数下通栏划红双线。年度终了结账时,有余额的账户要将其余额结转下年。
四、编制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是一个单位向有关方面和国家有关部门提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
1、财务报告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
2、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行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财务报表数字。
3、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
4、单位负责人对报送的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5、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财务报告编者按制单位应当先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报告一并报送有关部门。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
二00四年九月十日

会计稽核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合法、填实、准确、及时、完整,建立健全稽核制度如下:
一、会计机构是对本单位经济活动中的一切原始凭证进行稽核的主办部门。
二、稽核的主要依据:
1、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2、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3、国家、省、市、各级财政部门,对《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
4、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5、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经济、业务计划等;
三、稽核的组织分工:
1、出纳员:应对单位发生的每笔收支业务的原始凭证记录进行审核;
2、稽核员(会计主管):对包括出纳人员经办的收支业务在内的一切财务收支业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报表及有关会计资料进审核、复核。
四、稽核的原则: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2、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分管财务的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至完整。
五、对财务收支的稽核:
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受理。
4、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领导人提出书面请求处理。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
二00四年九月十日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内部牵制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定,为严密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手续,促进经济业务与财务手续的配合制约,达到财务管理合规、合法,以防为主,减少漏洞,保护国家财产完整,特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一、原则:
1、职责分离原则
2、钱、账、物分离原则
3、建立原始记录体系原则
4、相互制约原则
二、具体规定:
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应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必须贯彻钱、账、物分管原则。出纳、会计必须分开,不得一人兼管。
2、出纳人员不能兼管收入、费用、结处等账户的登记工作及会计档案保管和稽核。
3、财务收支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三人以上(包括部门领导)签字才能办理会计手续,会计凭证必须经过复核才能办理收付和记账。
4、部门主管、业务、财务三者必须贯彻相互配合和制约的原则,不得一人既管业务又兼管财务,自办收付财物。
5、应建立财务账目、财产物资定期核对与盘点制度。财务总账与日记账、各类明细账应每月核对;各项应收账款应及时结清,跨年度未清者年终应发对账单核对;库存现金账应定期盘点或抽查,银行存款应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盘存核对。
6、账目核对、财物盘点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财务部门及有关部门参加核对,盘存结果应建立报表制度,上报领导审批,未经批准不得任意销账。
7、财务收支必须惯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和“一把笔”的原则。
8、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
二00四年七月一日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出纳现金管理办法

一、现金主要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职工出差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二、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应当以转帐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才能支付现金。
三、单位采购固定资产、设备、劳保用品、大宗维修材料和办公用品以及修缮和基建款项支付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四、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限额为 元。超限额部份应及时缴存银行。
五、财务部门支付现金,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六、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统一格式《借款单》,并写明用途,经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人员)审核,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
七、各种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合法有效的领款凭证等报销单据,经手人签字,部室负责人签字证明,会计审核,领导批准后,出纳人员才能付款。
八、各种预付款项,经办人员必须填制《付款审批单》或《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科室负责人,单位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出纳才能付款。
九、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序时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做到帐款相符。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财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和使用年限较长的办公用品等,每年清查一次,登记造册,并指定责任人和保管人。
    发现财产毁损、报废的,由所在科室的使用人或保管人提出申请,填写“财产处理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报财务部门作销账处理。
    私人借用公共财产,需办理借用手续,经领导同意后,才能借出,用后及时归还,如发生遗失,由借用人照价赔偿。
    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和管理,购买时办理进仓手续,各科室领用时要办理出仓手续。整批购买或一次购买金额较大的,需由两人一同办理并签字证明,购买者凭正式发票和列有具体物品的明细清单及其物品验收单报销。
    各科室负责人为各科室财产的责任人,具体使用人为该财产的使用人或保管人。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
二00四年九月十日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
职工薪金和各种津贴补贴开支暂行规定

一、职工工资
1、在编职工工资按市人事局工资科核定的工资标准执行。临时人员按局《关于编制外人员招聘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管理,工资标准各单位研究制定方案报主管局核准后执行。
2、市直广电系统在职职工工资津贴执行标准:行政单位工勤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3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执行45%,其中属于高山艰苦台站的事业单位增加8%特殊岗位津贴,即在原30%基础上增加8%。
(1)高山艰苦台站执行“8%特殊岗位津贴”执行范围为:宁德市太姥山电视转播台、市电视转播台、市电视微波站三个单位。(2)发放标准仍按:宁署广(1998)71号《关于执行〈宁德地区广播电视台站工作人员8%艰苦岗位津贴实施方案〉通知》执行,但原则上应向高山值班人员倾斜。(3)执行8%艰苦岗位津贴后,在高山台退休的职工仍可享受8%岗位津贴,计算办法按退休前一个月的8%岗位津贴乘以退休享受工资比例计算,列入退休工资的“其他工资”项下。
3、属于高山艰苦台站的,按宁署广(1990)第59号《关于严格执行艰苦台站津贴的通知》文件规定,还执行高山艰苦台站“艰苦台站津贴”。
高山台站职工上山进岗值班,每月在高山工作满两周按20天享受津贴,工作满三周按全月计发津贴,工作不足两周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各台站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行政人员的艰苦津贴仍按原核定标准执行,每月不超过18元。各高山台站应加强该项津贴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艰苦广播电视台站津贴的等级标准仍按闽广人(1984)253号文规定。
    以上高山台“8%特岗津贴”和“艰苦台站津贴”列入“工资基金手册”管理,在每月财政统付工资支付。
    由于高山台站津贴与职工出勤天数挂钩,高山台站应建立考勤制度,并结合机房人员原始值班记录,做好考勤登记工作。
二、职工夜餐
    根据宁署财事(1999)76号,《关于调整地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标准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凡实行夜间值班制度和因特殊工作需要,经单位领导批准在夜间加班、节日值班不能睡眠的工作人员,夜餐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工作到深夜12点,每人每班补贴5元;工作到凌晨3点,每人每班补贴8元;通霄加班,每人每班补贴10元。平时机关、单位值班能够睡眠的,不发夜餐费,出差人员夜间加班已享受出差伙食补助的,不再享受夜餐费。
    职工夜餐费列入“事业支出-其他工资”开支。
三、职工防暑降温费
1、发放时间为每年5月至9月,
2、发放范围为广电系统在编职工,发放标准为每月每人20元。
3、发放当月15日前调入单位的,按半个月发放。15日后调入的本月不发。
4、职工降温费,全额拨款单位列入财政统付工资发放,自收自支单位由自有资金开支。
四、职工劳动保护用品费
    发放职工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广电部广发于字(1988)553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根据安全生产,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劳动防护用品。职工劳保用品应按规定发放实物,不得发放现金。
五、高山艰苦台站值机人员伙食补助
1、由单位自有资金开支,作为单位奖金分配向值机人员倾斜的一项措施,但由于台站创收能力不同,各单位应视资金情况酌情确定。
2、一般不超过10元/天的标准。
六、职工上下班交通费
    因广电中心大楼离市区较远,单位未配备公车接送,为使职工合理负担市内交通费支出,实行综合定额包干,节约归已,超支不补的办法,规定在广电中心大楼上下班的职工,每月补贴包干交通费50元,列入“事业支出-交通费”开支。执行市内交通费补贴制度后,不再报销市内各种交通车票。
七、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其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应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宁署[1999]88号执行。伙食补助费标准如下
1、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辖区内宁德市各乡镇(蕉北、蕉南、城南除外)4元,辖区内其他县(市)10元,省内辖区外16元,省外20元,特殊地区(北京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厦门市、海南省)30元,工作人员在市区范围及蕉北、蕉南、城南工作的不算出差。
2、到基层单位实习、工作锻炼、支援基层工作等人员,在基层单位期间的补助费,按在基层单位的实际天数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辖区内4元,辖区外7元。在基层工作期间确属工作需要的出差、参加会议等,本着谁给任务谁负担的原则开支,不得重复报销。市政府和财政另有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
3、参加学习、培训的,必须有主办单位的文件,且已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的,方可报销相应的出差费用。其补助标准按市财政局宁署财事[1999]75号文件执行,职工参加各类短期业务培训班、学习班学习,学习时间在半个月以上至二个月(含二个月)以下,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伙食补助标准按出差伙食补助费的50%计算,学习时间在半个月以内的,可视同出差,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发。
4、驾驶员出差补助在以上伙食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2元,其他自定的驾驶员补贴不再执行。
八、加班费
1、机关工作人员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安排加班,涉及安全播出、抗洪、防台等紧急任务需要加班的,由各单位业务科室提出,办公室统一安排,尽量安排补休,没有安排补休的按规定标准发放加班费。
2、安排轮班的岗位,或松紧不定的岗位(如正常时间休息双休日却上班的岗位),休息时间上班不发加班费,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标准发放。
3、员工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不计加班费,按出差标准执行。
4、职工加班要从严控制,事前由业务科室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办公室安排并做好加班考勤记录。
5、加班费经办公室(或人事部门)审核,由财务部门核对后发放。
6、加班费标准:
(1)双休日按:职工基本工资/20.92*200%*加班天数
(2)法定节假日按:基本工资/20.92*300%*加班天数
(3)事业单位基本工资为:职务或技术等级工资和工资津贴两次之和(工资表前两项),行政单位基本工资为:职务等级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津贴四项之和。
九、奖金和福利费
    职工奖金和福利性开支,既要体现以人为本、合理公平,又要打破平均分配,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做到“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细水长流”。
    广电局所属的市电视微波站、市电视转播台、市太姥山转播台等高山台站利用现有场所和条件组织创收,其收入可按30%提取职工奖励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基金列入“其他工资”支出,提取的职工奖励基金可与艰苦台特殊岗位津贴合并使用,10%用于与创收有关劳务费支出,在不超过以上比例内据实列入“劳务费”。微波站和太姥山台为省广电局代管广电传输业务的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电费、材料维护费、代管人员奖金劳务费和其他业务费)中按省局规定的额度可用于职工奖金或劳务费。市局系统内单位从自有资金拨给各高山台站的奖金、慰问费,各高山台站可作为奖金或福利统筹安排。宁德电视台主要根据市财政局[1995]宁署财事53号文件精神,按照预算外净收入(扣除电视节目制作费、税金、主管局管理费)的20%提取专用基金,其中:职工奖励基金9%、职工福利基金8%、电视节目传输系统补贴1%、台长奖励基金1%、其他调调济基金1%。人民广播电台可参照电视台提成比例执行。网络中心的奖金和福利费按企业化管理模式运作,参照本规定制定奖惩办法。
各单位应当制定更加具体的奖惩办法,奖勤罚懒,使之起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克服平均分配的现象。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
二00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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