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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广播电视局关于2008年全市广电
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事项
为了进一步深化全市广播电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接受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为加快实施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推进海西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审核事项,严格按程序办事,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结。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做到依法管理、依法稽查、执法有据、亮证检查,处罚程序合法,讲求文明执法。
二、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宣传工作,加强舆论监督。继续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抵制低俗之风和不良广告,坚决查纠虚假新闻、虚假广告。
三、努力为民办好实事。按照省局要求按时完成2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任务,提高偏远山村海岛收视质量,让广大农(渔)民收听收看好广播电视。
四、增强服务意识,开展诚信服务。及时维护传输网络,确保安全播出。提高维护和窗口人员综合素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为用户排除故障,热心为群众提供优质、快捷服务。严格按照物委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乱收费。
五、坚持廉洁从业。全市广电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持清正廉洁。在公务活动中,不接受任何影响公务活动的宴请、娱乐活动和礼品财物等。
六、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认真办理群众反映的政风行风等问题的投诉、举报,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市广电局设立行风热线电话:0593—2938398,以方便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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