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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广电系统2008年普法工作要点
宁广党委[2008]5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2008年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承上启下,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的关键一年。我市广电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职能,为实现广播电视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1、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按照十七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电台、电视台应认真组织好“五五”普法宣传报道。
2、切实加强宪法和广电各项法律法规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要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要法律文化建设。
3、认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各直属单位要做好“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和互查工作,以检查促落实,以检查促提高,以检查促规范,推动“五五”普法全面深入开展。
二、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单位为目标。突出重点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1、继续加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着力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并不断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公务员学法、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等制度。重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学基础理论,以及涉及民生和统筹经济社会法治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及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2、学习广播电视各项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好《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295号)、《卫星电视广播电视地面接受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129号令)、《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228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福建省广播电视行政执法读本、宁德市广电局行政执法依据读本以及“ 五五”普法汇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知识。
三、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学习活动。
1、学习采用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时间安排在今年3月至年底12月之间进行,集中学习时间为每逢双周五下午。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60小时,集中学习严格考勤、课堂纪律,要有考勤登记,讨论记录。个人自学自行安排。
2、要本着以考促学的宗旨,定期开展对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考核工作。结合广电系统工作和形势要求,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举办培训班,如行政执法活动、新闻职业教育、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培训、安全优质播出和法律知识讲座。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要求,不断更新广电专业知识,把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带到工作实践中去,真正做到全面体现依法行政的理念和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全面落实广播电视各项制度和要求。宁德电视台、宁德人民广播电台要结合本岗位工作要求,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成为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组织发动群众的重要工具和重要手段。
3、要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把学法、用法作为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发挥广电系统自身宣传法律的职能作用,调动全体干部、员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保证广电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宁德市广播电视局机关党委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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